日前,上海市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坛暨“历程、经验、启示——新中国70年来‘共富’实践专题研讨会”在华东理工大学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办,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承办。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山大学、黑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本市多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数十人参加了研讨。
精彩发言
“共富”难题与中国方案
鲁品越
如何实现共同富裕?这个问题是千古难题。
唯物史观指出,人类劳动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必要劳动,其功能是维持生存;二是剩余劳动,这本来是人类从自然界获得的自由,其功能是实现人类的发展。然而由劳动人民创造的剩余劳动产品,立刻被剥削阶级所占有。在奴隶制、封建制社会中,剩余劳动被剥削阶级所占有,而异化为等级制政治权力机器,反过来压迫人民,以进一步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劳动。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劳动则转化为一种经济权力机器。
资本既爱富,也爱穷,必须在两极分化中才能生存。资本主义发展史,就是经济上两极分化的发育史。资本主义国家两极分化严重,不仅导致无产阶级的反抗斗争所产生的社会危机,而且必然导致由工人贫困引起的过剩性经济危机。与此同时,资本主义通过资本输出的全球化过程,产生了国际性两极分化:发展中国家成为贫穷的生产国,以给资本扩张提供廉价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而通过国际产业链、金融链分割发展中国家创造的剩余价值,将发达国家变成所谓中等收入占主体的、具有“橄榄形收入结构”的富裕的消费国。
中国绝不可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上述手段来缓解两极分化。中国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这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方案。
第一是增加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公共产品在社会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中国基尼系数不低,但人民没有两极分化那么严重,这是因为中国有大量的不计入基尼系数的公共资产。人们的社会消费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私人消费,一部分是公共消费,如生态环境、治安环境、公共文化设施,以及半公共产品,如高铁、高速公路等。这类消费是共享性消费,由此从一定范围内消除或减少两极分化。
第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失业是造成两极分化的重要因素,因为不仅失业工人自身收入低,而且失业率过高,必然造成就业工资水平低。因此,增加就业是消除两极分化的基础。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就要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去一补”,这是社会主义对市场的深度干预。通过“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来解决产能过剩引起的失业,通过“补短板”来扶持一些作为国民经济短板的行业,这不仅能够防止国外资本对我国经济“卡脖子”,也可以由此增加关联行业的扩张和发展,增加社会就业。当然,发展服务业和平台经济,都是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
第三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通过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结对子”的方法,帮助贫困地区实行产业结构的变革,是我国特有的卓有成效的扶贫路子。从广义上说,这也属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的扶贫是“造血”式的始端供给侧扶贫,而美国则是消耗型末端需求型济贫,二者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中国方案在扶贫上的巨大成果,举世公认。
第四是加大人力资本在整个资本结构中的比重。资本主义制度产生贫困的原因:资本本身进行扩大再生产,从而积累得越来越多;而劳动力进行的是简单再生产,只是维持生命的生存。因此,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扩大老百姓需求,这就需要进行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不仅物质生活水平要提高,而且要花费更多的钱培养劳动者,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劳动者素质提高了,收入也就会相应地提高。这也应当属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为它提高了劳动力供给的质量。
第五是在企业内部实行制度改革。比如,条件适合的企业可以实行职工持股制度,使职工不仅有劳动工资收入,也有资本股份收入,由此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收入同步增长。但是这里的股份,不是在股票市场中的股份,而是只能在特定范围内转让的股份。因为,一旦职工持股成为股市中的股份,就会随时随地被股市上的金融波浪所吞没。俄罗斯对国有企业进行所谓股份制私有化改革,使其以人类历史上最快的速度将国有资产集中在少数金融寡头手中,从而产生巨大的两极分化。对于这个历史教训,务必记取。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而在具有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共同富裕,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工程。从贫困的源头抓起的中国方案,取得了阶段性的巨大成果,其中消灭绝对贫困的扶贫脱贫,受到了联合国的高度赞扬。然而,我们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解决共同富裕这个千古难题,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历史使命。(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资深教授)
“共富”概念的中国化演变
陈红娟
马克思、恩格斯曾在文章中提及共同富裕的理念,他们设想的未来社会,要最终实现使“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达到“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这种“共同富裕”的思想,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主要以“共产”的概念加以表述。
新中国成立后,在合作化道路中,毛泽东较多使用的是“共富”的概念。在《毛泽东文集》中一共出现了4处关于“共同富裕”的论述。第一次出现“共同富裕”是在1955年7月31日《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这就是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我们认为只有这样,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才能获得巩固。”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共同富裕”的“富”是农民和工人这两个特定阶级身份所独有的,其他阶级身份的人要想富裕,首先要进行阶级身份的改造。此时,共同富裕是阶级身份平等中的“共富”,富裕是一个与身份相关的政治性概念,其所指的“共富”主要是特定群体即农民的富有,其表述背后是为了巩固工农联盟,获得农民的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社会上对部分人迅速致富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提出疑问。在这个背景下,邓小平提出:“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邓小平文选》中共同富裕出现了15次,其中4次与“不是两极分化”“不搞两极分化”“避免两极分化”这样的语词相关联。共同富裕不再是一个政治概念,而是经济性概念。在这一时期,共同富裕强调的是打破均贫的格局,允许部分人、部分地区在获得资本以后实行道义上的帮扶,即先富带后富。这样,有效避免了低水平“共富”导致的平均主义。此时,“共富”不再是一个对未来生活发展阶段的憧憬,而是一种与格差化发展的道路相匹配的发展理念。
在新时代,共同富裕是一条坚定不移的发展道路和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2012年12月30日,习近平在河北省考察时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强调的是“一个也不能少”。如果说,此前共同富裕这个概念中,“富裕”是“重心”的话,那么在新时代则更侧重于“共同”。面对个人生活水平提升与国家强大之间的平衡性问题,人们更关注的是共享发展成果。“共同”成为被强调的核心语词,共享发展被赋义其中。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中,“共同富裕”的内容逐渐呈现动态性,不仅包含收入、生活水平等物质层面的富裕,还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居住条件、优美环境等多方面需求。
总之,“共同富裕”不是一个抽象固定的政治概念,而是包含了不断变迁的语义内容。在整个中国共产党政治话语体系中,“共同富裕”经历了一个由边缘走向中心的过程,经历由政治诉求为主转向政治诉求、经济道路、文化底蕴等多层语义的复合叠加。“共同富裕”语义演变,体现了传统理想社会憧憬在中国实现现代化实践过程中不断具体化、丰富化,日渐创新,获得现代化语义的过程。(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精准扶贫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曹东勃
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部门与地方的关系、地方与地方的关系,进而探索一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是贯穿于自上世纪50年代《论十大关系》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全面深化改革直至当下历史进程的一条重要线索。
从条块关系与块块关系的视角出发看我国目前的扶贫体系,会发现非常清晰的一纵一横两个维度。纵向来说,就是“条”对“块”的帮扶,亦即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指的是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与贫困地区建立的长期帮扶关系,属于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关系。这一制度设计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并在1994年颁布的“八七脱贫攻坚计划”中明确下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横向而言,就是“块”对“块”的帮扶,亦即东西部扶贫协作,指的是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贫困地区结成的对口支援关系,属于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关系。这一制度设计缘起于1996年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了9个东部省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与西部10省区之间对口支援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之间当然是紧密交织的,它们之间纵横交错,共同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这个体系的特点有三:
其一,现行扶贫体系是由基本行政体系及其结构决定的,也是央地、条块、块块三种关系深层互动的产物,是强大的中央权威动员与整合条块力量的结果。首先,它汲取了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经验教训。古代王朝多以移民、屯田、建制为主要手段开发边疆,并有意识地安排具有经济作物、农特产品种植和经营经验的地方官员交流到边疆地区异地任职。这其实也是一种定点扶贫或对口帮扶。其次,它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上世纪60年代,以“三线”建设为标志的一系列政策推动下,沿海与内陆、东部与西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纵使相隔千山万水,依旧建立起密切的合作关系。再次,它彰显了中央权威。无论是中央单位还是地方政府对贫困地区的帮扶,推动这些行动主体超越空间地理约束和行政职权归属,建立某种固定关系的深层决定力量和初始推动力量,必然是强大的中央权威及其坚定的政治意志与深刻的历史自觉。
其二,中央单位、条线部门有明显的行业优势、信息优势,甚至有些定点扶贫本身就是部门工作的一线延伸。比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贫困县的定点帮扶,兼具靠前指挥、推动石质荒漠化治理的意图;又如,自1992年至今定点帮扶元阳、屏边两县的中信集团,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实业开发、金融投资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他们在贫困县修乡村公路、开机耕道、建教学楼、奖教助学,多年来也深受当地群众欢迎。
其三,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扶贫协作,充分激活了地方政府间要素协同、优势互补的潜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一方面每年通过地方政府间的专项资金拨付、以项目制的方式向西部欠发达地区贫困县提供财政渠道的专项支持;另一方面,也力度空前地动员社会力量投入脱贫攻坚。这样的扶贫协作,既有利于现有行政体系下各项资源的调动配置,也有助于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飞地经济”合作,以发达地区之所长,拉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当然,这一体系在具体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受援方的短期诉求与援助/受援机制的不匹配,扶贫资金拨付下达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展之间的咬合存在断档缺口等。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一是要更加重视以统筹协同致力于贫困生态的改善,二是要更加重视扶贫过程中的体制机制完善、治理经验累积,三是要更加重视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和激发农村可持续发展潜能。(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党校副校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博士生导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共富”
邱卫东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面对“资本当下”与“共富理想”间的内在张力,必须澄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共富”内涵。
第一,充分发挥资本作用是走向“共富”的基本前提。从资本批判的视角出发,可以发现马克思在根本上谴责的,并不是“几何级般地推动整个社会财富巨量、进而促使整个社会文明巨大提升的资本力量”,而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以资本为中介所形成的冲突和对立关系。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充分给予这个以资本为核心的商品经济形态以充分赞誉的同时,试图进一步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探索如何“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从而推动人类社会迈向更高文明类型的根本原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当下追求“共富”的过程中,决不能因为害怕由资本扩张而来的各种冲突悖论,就断然拒绝资本;相反,越是搞市场经济,就越是要利用资本力量,就越是要为关涉财富生产与发展的各类生产要素在国内国际、各种所有制之间、各种产权主体之间的顺畅流通提供完善的体制机制保障,并对在其中依法从事财富生产与发展的各生产主体都给予法律地位上的承认和政治地位上的认可,从而为整个社会的财富丰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有效引导驾驭资本的所有制结构是走向“共富”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除了要强调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在实现“共富”中的作用以外,还必须在充分把握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实践节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与世情国情相适应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
一是,对产权不易明确的公有资源(如大江大河等),实行公有制下的有偿使用制,并将之纳入社会监管体系。二是,对支配性部门的资源(如金融、电力、石油等战略资源),因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则积极探索实行公有制资本绝对控股下的股份制。三是,对于非支配性部门的资源(如各种日用品生产部门、生活服务部门、农产品加工部门的生产资料等),则可以实行多种形式的所有制。四是,对于那些创新性风险性领域,则可以采取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分摊风险与收益的混合所有制。当然,要使这种统分结合、层次多元的所有制结构得以有效运行,条件无疑非常苛刻,需要审慎对待。
第三,健全财富分配机制是达致“共富”的核心指向。无论是毫不动摇地利用资本手段来进行财富生产和发展,还是建立与本国国情和现代生产力要求相匹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将整个社会创造出来的财富有效复归于广大人民。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经济系统本身要有一种自行理顺分配关系的能力。这就需要在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前提下,始终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并不断健全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在初次分配、二次分配等分配过程中形成一个“确保生存发展底线并不断抬升、追求财富积累高线又合法有序,不断做大中间收入群体又可持续发展”的财富分配格局,最大限度将财富复归于广大人民。(作者为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金融化背景下如何实现共富
申唯正
实现共同富裕,离不开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进入21世纪,金融化全方位进入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实现“共富”的实践之路,至少需要应对一个悖论和四大困境。
一个“流动性悖论”:即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政府陷入了“用更大的流动性救助因流动性过剩而带来的金融危机”。“用流动性挽救流动性”的金融自由化范式是不可持续的。由于释放更大的流动性,在信用货币体系下必然面对如何解决“金融排斥”问题。所谓“金融排斥”,是指金融资源的配置通常会“嫌贫爱富”,更多地配置到高收入者、明星企业或被隐形担保的国有企业中,而以低收入者、小微企业和私营企业为代表的其他群体难以获取必要且急需的金融服务。
四大困境表现为:其一,全球资本金融与实体产业不匹配的困境。相关数据显示,全球流动性金融资本总额是全球贸易总额的25倍以上,为实体服务的金融工具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尽管大多数人仍然在实体产业中创造劳动财富,但少数人控制的巨量金融资本操控和“绑架”了实现人类共同富裕的目标,资本金融市场的演化路径背离了金融本质。其二,“大而不倒”的金融机构与主权政府责任不对称的困境。从2008年金融危机可以看到,杠杆放大的收益是自己的,一旦出现了危机,风险责任却必连带各国政府,导致政府不得不救助,为广大民众谋福利的公共性政府被“大而不倒”的金融机构私向化之逐利性所绑架,并无限责任化。其三,资本金融的脱域性与主权债务的区域化困境。资本逻辑的逐利性,必然导致其在全球寻求最低的成本与最高效率的收益,于是,流动性金融资本的所谓盈利转嫁为区域性主权政府的债务。其四,金融资产的极大富裕与精神财富的相对贫乏之困境。实现共富不仅仅是支付手段的物质财富、虚拟数字财富,更重要的是精神生活的丰富多彩和文化多元包容。但现实是,物质与金融资产的极大富裕并不必然带来精神生活的富足。
如何超越金融化世界的贫富两极分化,克服当代“流动性悖论”和四大困境,是新时代的世界性难题。在这方面,中国以自身的伟大实践,超越西方国家所推行的外在性的福利资本主义、慈善扶贫等路径,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富路径。
其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模式。追求经济的“政治与哲学”的实现,从发展经济入手逐步消除贫困,改善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提供公共产品。
其二,中国特色精准扶贫政策。党中央提倡用结对子的方法来扶贫,统一协调全国发达地区相关职能部门都参与到各地扶贫工作中,呈现出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内生性扶贫模式,因地制宜,改善当地的产业结构,生成后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其三,普惠金融。2015年,国务院发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提出“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金融服务可得性以及金融服务满意度的总体目标”。尤其是2018年以来,中央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提高了“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财政部实施了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资金预算等。中国大型金融机构的国有性质,决定了只有中国可以引导和利用金融化时代金融机构的超额利润,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优势,改善农村低物质资本或低社会资本家庭居民的创业行为,带来创业机会的公平化,从而促进惠及大众的包容性增长。(作者为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系副主任)
观点集萃
“共富”实践与价值引领
教育部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钟明华认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问题,实际上就是如何实现经济民主的问题。“共同富裕”本质是一种社会的正义,即劳动者共同享受自身活动的过程和产物的一种状态。经济民主是经济活动过程与结果的合理状态。社会主义的核心要义是价值创造者对价值分配使用具有决定作用,这一点恰恰是社会主义经济民主的根本性内涵。我们应该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方面来推动经济民主的实现。从国家层面讲,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从社会角度来说,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建立劳资利益共同体。从劳动力本身而言,应该提高权责意识,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入企业管理,提升自身素质与能力。
上海科社学会副会长、华东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孙力提出,为解决传统社会主义缺乏激励机制的弊端,我们进行了改革开放。尽管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了贫富分化等问题,但它确实解决了生产力发展落后的现实问题,它的最终目标仍然是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后,全面小康与精准扶贫战略决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义乃至人类社会最伟大的贡献,它实现了发展观与价值观的完美融合,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按照党中央规划部署,明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小康以后,如何处理激励机制与共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国家税收政策发挥更积极作用;创造一种更高水平的公正文化,做出的贡献与得到的社会福利对等。
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林教授认为,马克思关注人本身,特别是提出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有助于我们理解共同富裕的内涵。人的全面发展及共同富裕,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承,同时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视角,即通过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达到共同富裕。从人的视角来理解,“共同富裕”应该包含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与此同时,共同富裕是动态的,因为社会发展不是静止的。
“共富”实践与话语构建
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振教授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新时代我们研究共同富裕,首先要放在统揽“四个伟大”的框架下,坚持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从而实现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价值追求。“共同富裕”需要实干,也需要有前瞻性思考。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富裕。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赵庆寺教授认为,共同富裕的话语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看:从理念角度看,比如和谐社会、共享发展的提出,更多是一种价值引领和政策性倡导。从实践角度看,国家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持续推进发展战略;激发市场活力,解决好供应与需求、生产与分配、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最核心的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如何驾驭资本、用好资本、发挥好资本的逻辑;在社会层面,整合分歧,弥补差距,塑造心态;个人则从物质精神追求到美好生活追求,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共富”实践与历史启示
教育部思政课《原理》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党校秦刚教授提出,实现共同富裕,要实现三大差别的缩小:首先是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即贫富差距的缩小。其次从城乡角度来说,发展差距基本消除,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后是区域差距缩小,达到平衡发展。从历史过程来看,从“均贫”到“先富”,走到今天需要考虑“共富”的问题。为此,需要减少贫困,加大改善民生力度。
针对有人对民主社会主义存在的盲目崇拜,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沈斐教授认为,民主社会主义并非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相反,它存在以下弊病:第一,只顾解决眼前问题,背离了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容易蜕变为修正主义政党,并深陷当代资本主义的结构性危机中。第二,以物质生活需要替代人的其他需要,忽视了人的发展需要,导致消费社会和人成为消费机器。第三,随着物质匮乏时代的远去,过剩时代其实已经到来,西方社会价值观已经自发转向了“后物质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追求,我们应明确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区别。中国共产党建成的全面小康社会是以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从而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了物质和社会基础,为进一步从共同富裕走向共同发展创造了世界历史条件。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拥军教授指出,在社会主义财富观中,“财富”不仅包括私人财富、物质财富,而且包括公共财富、非物质财富。前者是显而易见的,而后者很容易被忽视。如果只强调前者,就陷入了资本主义财富观。为此,必须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意义上来建立共同富裕的新标准,而不能只停留在私人财富和物质财富的增长上,忽视了社会财富和非物质财富特别是精神财富的增长。衡量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共富”实践,需要坚持历史性原则。共同富裕并非同步富裕,而是有先有后。社会主义的特点就在于它有共产主义方向,可以发挥整体优势,统筹兼顾地向前发展,而不是像资本主义那样没有方向感,走到哪儿算哪儿。
原文来源: 解放日报 | 发表时间:2019-09-19 | 作者:解放日报
原文链接: https://www.shobserver.com/journal/2019-09-19/getArticle.htm?id=278776